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试点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99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各地住建局及其安监机构高度重视开展建筑安全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要有计划、有目标、有部骤地引导和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建筑安全文化活动,为确保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核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开展建筑安全文化与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结合起来,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高标准,认真组织和出色完成好先行先试任务,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试点活动的通知》
二○ 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