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会同苏州市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吴中区住建局以及有关专家,于2014年7月25日对你公司报审的“东环南路加气站”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补充、修改、完善设计,确保该工程的设计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2014年7月25日下午,苏州市住建局主持召开了苏州中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东环南路加气站初步设计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苏州市质监局、公安消防局、吴中区住建局和苏州中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会议还邀请了燃气行业专家组成专家审查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初步设计》内容的汇报,建设单位苏州中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专家组经充分、认真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该《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规定的深度要求;
2.该《初步设计》基础资料详实,设计内容全面,工艺技术成熟,设备选型基本满足工艺要求。
专家组同意通过初步设计审查,并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建议LNG储罐采用卧式罐;
(2)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
(3)进一步优化工艺设备选型,统一设计参数。
请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结合与会代表提出的其它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本后,按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