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对中心城区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情况通报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07-18 16:16:12 人气: - 评论: 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1122号),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自查、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局于611日下发《关于开展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1260号),布置中心城区各建设项目参建方开展自查工作。截止75日,有216个建设项目进行自查,并上报了自查表。

二、抽查情况

71720日,我局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建筑管理、招投标、城建监察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其中房建项目12个,工程中标价134600万元,市政项目7个,工程中标价99238.8万元。

抽查重点包括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情况,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和现场到位情况,招标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代理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情况和招标代理日常管理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核算员等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和现场到位情况。检查组根据项目形象进度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查看了现场施工管理、监理工序报验、工地例会等相关资料,对工程建设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经过近年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总体规范,未发现明显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主要表现在: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较好;大部分现场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保。

三、存在问题

大部分市政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中标项目经理、总监不在岗的情况较为常见;个别工程存在代项目经理和总监签字的情况,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的时有发生。

四、通报批评

根据检查情况,对以下建设项目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总监进行通报批评:

1.轨道交通2号线11-JL04标(监理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涂春志)

1)无施工许可证同意开工;

245名进场人员,仅11人在省、市备案,仅6人持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岗位证,除总监外,大部分现场人员与备案人员不符;

34名总监代表未经书面授权。

2. 苏州嘉和欣苏纶项目(监理单位:浙江盛华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尹德怀)

1)大部分现场人员与监理规划所列的人员、进市备案人员不符;

2)专业监理工程师越权在总监栏签字;

3)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审;

4)总监变更后主要资料未作调整。

3. 苏州嘉和欣苏纶项目(施工单位:浙江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时秀)

未见项目经理、核算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

五、通报表扬

1. 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五号回迁地块工程

    施工单位: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南环新村危旧房解危改造工程三号回迁地块工程

施工单位: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新区新世纪建设监理公司

六、下一步工作

“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是今年工程建设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各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项目的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的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参建各单位要加强自律,通过自查自纠解决问题,做好迎接部、省级专项检查的准备。本次被查单位要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810日前向我局提交相关的整改情况汇报。

请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市相关通知文件的要求,认真组织专项清理的工作自查。我局将会同市监察局在8月中旬组织督查,共同做好9月份部、省督查的迎检工作。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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