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延续第九批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资质审批有关管理规定,我办对近期网上申报的2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报部延续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江苏建筑业网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1月19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补正材料上传”中补正,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如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办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或信件方式向我办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具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我办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八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30、51868208、51868249。
附件:2014年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第九批报部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