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经对近期51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江苏建筑业网(http://jscons.jsci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在公示期间内将陈述材料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补正上传”中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40 | 昆山中宇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缺少分管安全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信息且A证未上传。 |
41 | 淮安阳光架业有限公司 | 没有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报附件材料要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
42 | 江苏新苑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2、缺少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
43 | 盐城市中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缺少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 |